根据环保部《颁发长期从事环保工作纪念章实施办法》和《关于2018年申报长期从事环保工作纪念章的通知》要求,部分市环保局和有关单位进行了申报,现将全省申领长期从事环保工作30年纪念章的人员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4月9日至4月13日,在公示期内如对申领人员持有异议,请以信函或电话形式向省环保厅人事处提出。
人事处电话:0551—62376222、62376656
通信地址: 合肥市蜀山区政务新区怀宁路1766号
邮 编: 230071
附件:2018申报纪念章花名册.xls
省环保厅
2018年4月9日